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1 来源:云南省住建厅-公示公告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产业新区建设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精神,现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再办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业务。

二、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203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附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pdf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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