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对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工程项目数据实行分级管理和开展数据
专项治理等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对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数据实行分级管理和开展数据专项治理等工作的通知》(建市招函〔2019〕48号),进一步完善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提高基础数据质量,我厅于2019年9月30日下发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数据实行分级管理和开展数据专项治理等的通知》(湘建办函〔2019〕9号,以下简称《通知》),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文件下发后,收到若干意见反馈。为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现就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企业按照《通知》规定补录或更正的工程项目数据,经相关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自动推送进入省级平台“项目库”中。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设置,更正的工程项目数据无法自动上传至全国平台。如果在更正省级平台工程项目数据后,还需更新全国平台的工程项目数据,应参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企业业绩补录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7〕150号)规定,由项目所在市州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我厅提出书面申请,我厅将转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司审核。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本部门监管项目的状态进行核对,于2019年11月29日前,根据实际情况在省级平台“现场监管”的“项目状态管理”模块中,将项目状态分别标注为“未开工”“在建”“停工”“竣工待验”或“竣工验收”状态。未标注的项目默认为“在建”状态。
项目状态管理,由具有“开工安全生产审查”、“安全生产监督”或“工程质量监督”权限的人员操作。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2019年11月27日
建筑业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