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住建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5 来源:黑龙江省住建厅-文件通知

黑建函〔2020〕19号

 

各市(地)、县(市)住建局、城管局,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鹤岗市水务局,各市(地)公积金中心、棚改(保障)办,鸡西市环卫中心:
       1月25日,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全省住建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统一安排,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战役,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排查梳理风险隐患。排查本系统本单位人员,自1月1日至目前,是否到过疫区、或接触过发病人员,或出现过疫情症状,做好人员线索记录并报告。
       二、加强日常监测和保护。节后上班时,要在办公楼出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环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人员线索记录并妥善处理。督促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做好自我保护,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尽量避免到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地方,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会等活动。
       三、关注工地、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对施工工地人员、公园游玩人员密切关注,对相关症状人员要做好人员线索记录并报告。
       四、加强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理设施管控。严禁将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
       五、加强供水设施安全防控。重点加强对净水厂、二次供水加压泵站安全管控工作,二次供水泵站要有专人管理、落锁封闭,避免闲杂人员随意进入。
       六、做好水、热、气稳定供应。确保群众生活需求得到保障,尤其要确保医院供应,严格落实水热气节日期间“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和特事特报的安全生产报送方式。
       对以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省厅备案。全省住建部门要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畅通信息渠道,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各类相关工作,打赢疫情防控战役。
       联系人:高俊林,联系电话:0451-53622983、15204665422。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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