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科函〔2020〕34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建科函〔2019〕778号)要求,2020年1月1日起,我省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标识评价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为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工作,我厅重新编制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书》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格式文本,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使用。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书》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自评估报告》电子版可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zjt.shanxi.gov.cn)下载。
联系人: 段坤
联系电话:0351-3581209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25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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