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存收益的性质及构成

留存收益的性质及构成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 留存收益的目的是保证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有一部分留存在企业 , 一方面可以满足企业维持或扩大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要;另一方面也可以保证企业有足够的资金弥补以后年度可能出现的亏损 , 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留存收益主要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类。 留存收益可分为已拨定的留存收益和未拨定的留存收益两部分。盈余公积属于已拨定留存收益 , 而未分配利润属于未拨定的留存收益。 一、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金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 ( 一 ) 盈余公积的内容 1. 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 它的提取比例一般为净利润的10%: 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时 , 可以不 再提取。对于非公司制企业而言 , 也可以按照超过净利润 10% 的比例提取。 2. 任意盈余公积,提取比例由企业自主决定。 3. 法定公益金 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的公益金,它的提取比例一般为净利润的5%-10%。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时,应当将其转人任意盈余公积。 ( 二 ) 盈余公积的用途采集者退散 企业提取盈余公积的用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弥补亏损。 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 (1) 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现行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可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 (2) 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弥补。 (3) 以盈余公积弥补。 2. 转增资本。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 3. 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二、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结存利润。 未分配利润从数量上来说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税后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利润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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