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纳税地点

建筑业纳税的地点是如何确定的?建筑工程该在何处缴税?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建筑业纳税地点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建筑业纳税义务发生地点


建筑业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1、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发生。


2、纳税人从事跨省工程的 ,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范围为内提供建筑也应税劳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


4、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建筑业营业税税款的解缴地点为该工程建筑业应税劳务发生地。


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跨省工程的,其建筑业营业税的解缴地点为该工程建筑业应税劳务发生地。


6、纳税提供建筑业劳务,应按月就其本地和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就其本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所得收入缴纳营业税:同时自应申报之月(含当月)起六个月内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异地建筑业应税劳务收入的完税凭证。否则,应就其一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


7、上述本地提供的建筑业应税劳务是指独立核算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税收管辖范围内提供的建筑业应收劳务;上述异地提供的建筑业应税劳务是指独立核算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税收管辖范围以外提供的建筑业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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