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分包商的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现场施工所有分包(甲方直接分包和项目经理部分包)。

2、甲方直接分包工程,分包商进场前应将与甲方签定的合同副本报总包备案,并于进场一周内配合甲方及总包单位签定三方配合协议。

3、分包商进场前向总包领取进场申请表,填表、盖章,报请各方(监理、甲方及其他施工单位)同意后进场。并按合同价款的2%向总包交纳文明施工抵押金,总包开具正式往来给分包方。

4、分包商进场施工前,将施工人员的各种手续报总包备案。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总包有关人员参加)。与总包签定安全包保责任书。

5、分包商进场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按总包单位划定的施工区、责任区施工,要保证施工区、责任区内安全文明施工。协助总包挣创安全文明工地。

6、总包协助驻地监理对分包进行技术质量管理,分包商进场前要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控制要点、质量保证措施报总包,经总包请监理同意后才可进行施工。

7、分包商要保证所施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总包的整体创优要求,因为分包工程质量未达到要求而影响整个工程的整体创优目标,总包有权对分包进行任何处罚。

8、分包方再每周五之前将下周的进度计划及具体施工部位报总包审核,总包根据现场整体计划进行安排,分包商要严格按总包审核后的计划进行施工。

9、分包商对施工范围的工程质量负责,并负责工程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工作。

10、分包商分包工程经各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将资料报总包归档。所有资料必须达到总包要求,否则,总包不予接受,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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