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的常识

   一、安全管理方面          1、建筑施工有哪些主要特点?          建筑施工的特点主要由建筑产品的特点所决定。和其他工业产品相比较,建筑产品具有体积庞大、复杂多样、整体难分、不易移动等特点,从而使建筑施工除了一般工业生产的基本特性外,还具有下述主要特点:①生产的流动性。一是施工机构随着建筑物或构筑物坐落位置变化而整个地转移生产地点;二是在一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和各种机械、电气设备随着施工部位的不同而沿着施工对象上下左右流动,不断转移操作场所。②产品的形式多样。建筑物因其所处的自然条件和用途的不同,工程的结构、造型和材料亦不同,施工方法必将随之变化,很难实现标准化。③施工技术复杂。建筑施工常需要根据建筑结构情况进行多工种配合作业,多单位(土石方、土建、吊装、安装、运输等)交叉配合施工,所用的物资和设备种类繁多,因而施工组织和施工技术管理的要求较高。④露天和高处作业多。建筑产品的体形庞大、生产周期长,施工多在露天和高处进行,常常受到自然气候条件的影响。⑤机械化程度低。目前我国建筑施工机械化程度还很低,仍要依靠大量的手工操作。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施工要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①思想重视。②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它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新工人进入工地或调动工作岗位时的安全教育,架子、起重、电气等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以及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逐级建立,管理生产和管理安全并举),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企业各单位在编制年度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定期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调查处理事故要做到事故原因分析清楚,事故责任者和群众都受到教育,以及决定采取新的防范措施)。③建立安全专职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技术人员。④切实保证职工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施工作业。各种临时施工设施都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都要可靠、有效。⑤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在深入调查研究后制定。还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建筑企业安全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建筑企业的安全机构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决策和领导部门。它的主要职责有: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②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③经常深入基层,指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④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⑤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⑥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⑦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⑧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向领导及时报告。⑨对违反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有权越级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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