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民用建筑场地绿色设计文件要求

成都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技术导则是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落实成都市政府《成都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的发展战略要求,促进建立完善绿色建筑区域性技术标准体系,规范成都市绿色建筑设计而制定。适用于成都市域新建民用建筑绿色设计。其中,成都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技术导则对于场地设计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成都市民用建筑场地绿色设计文件要求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一般规定


本章所指场地及总平面设计适用于民用建筑绿色设计的项目场地及总平面设计阶段。


场地及总平面设计应考虑场地原生态保护与生态恢复,优化建筑布局。


场地及总平面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标准。


场地规划


场地内应无超标污染物排放,总平面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用房,并满足当地规划部门要求。


场地布局应满足建筑日照标准,同时应兼顾周边建筑的日照要求,不得影响周边建筑应达到的国家规范要求的日照标准。


居住建筑规划配置综合服务设施时,相关设施宜集中设置并与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协调共享。


场地建设强度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应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和容积率应满足《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并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批准的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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