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进一步研究

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按照业主在招标书中规定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说明,有投标方根椐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清单项目的价格和风险分析,另按实际情况以企业定额或以综合定额为参考进行确定,报价形式一般采用综合费用法和全费用单价法。

1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特点

合理报价模式是选择优秀施工承包商的保障,它不仅要体现出市场竞争机制,更要有利于竞争。工程量清单报价在我国是一种全新的计价模式,与过去几十年来一直沿用的定额加费用计价办法相比,有着完全不同的内容。

(1)工程量清单报价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包含了工程直接费,工程间接费,利润,和应上缴的各种税费等。其中“工程直接费”可以理解为定额中的直接费。

(2)报价的项目构成应有利于项目实施与控制。从投标企业角度来看,报价是项目目标的经济指标分解的反映,实质上是一份详细的计划书,它反映的是投标企业基于自身实际能力、结合投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打算投入多少成本,想获得多少回报,以及各项支出的目标控制值。同时报价还要反映出哪些是不可控部分,哪些是可通过优化方案、加强管理等措施来改善的可控部分。

(3)有利于评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实力报价,并逐渐推行最低投标中标法,从而打破了工程造价形成的单一性和垄断性,呈现出有高有低的多样性。与其他行业一样,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很大程度上应是工程单价的竞争,如仍采用以往单一的定额计价模式,竞争就不能体现,招标投标也失去了意义前面两点反映的是如何保证报价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而选择优秀施工承包商还需要合理的评选标准,这是公平竞争的客观要求。报价模式与评标指标息息相关,有利于评标的报价模式才能体现出竞争的公平性。

2清单项目构成分析和工程量清单下造价控制

(1)从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研究现状来看,通常认为工程量清单是“按照招标要求和施工设计图纸将拟建招标项目的全部项目和内容,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现行预算定额或者综合预算定额子项目分项要求,计算拟建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按照部位性质分部分项以及按照某一个构件列在清单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投标单位逐项填单价”。笔者却认为:第一,清单项目并非拟建项目的全部内容,而是构成工程实体的那部分内容;第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不应按照定额列项,而应按照构成项目实体的材料性质列项;第三,没有脱离定额,从实际操作来看,有生搬硬套之嫌疑。

(2)项目实施阶段包含很多分项工程如基坑围护工程、钢管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等,这些分项工程与项目的关系不外乎两类,即构成项目实体的工程和不构成项目实体的工程。其中项目实体的各分项工程,其工程量是确定的,也是唯一确定的,不会因施工方案、施工主体不同而不同;不构成项目实体的各分项工程,其工程量与方案有关,施工主体不同时工程量也不会相同,项目建成后不对项目的正常使用产生任何影响(这类分项工程起到的作用仅限于项目实施阶段)。因此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该是构成项目实体、对项目的正常使用以及外观效果等产生影响的项目,对应的工程量就是实体工程量;相反地,非实体工程的量因方案、施工主体的不同而不同,就不应出现于工程量清单中,否则就体现不出清单的客观性。

(3)此前,伴随工程量清单的另一个概念是实物工程量,但实际操作中这种叫法易引起混淆,业内有不少人士曾把它理解为工程投入的物而不是实体本身。而且相对于实物工程量而言,非实物工程量也说不通。

(4)按照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组成来分,工程量清单报价有三种形式:直接费单价、综合费单价和全费用单价。无论哪一种报价形式,单价中都含有机械费。目前这种普遍做法效仿于工业企业单位产品成本计算模式,但是项目具有单性、一次性等特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机械成本都是一次性投入到单位产品中,其费用应直接记入报价而不必分摊到单位工程量的做法不易显现出投标企业的机械化水平。而且施工机械的选择与施工方案息息相关,它和非实体工程部分的造价一样具有竞争性质。因此工程量清单报价时机械费用不应分摊到单位工程量内,而应该由投标企业按照招标项目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能力和施工方案,单独反映出施工机械投入水平。

(5)单价中,有些费用对投标企业而言是不可控的,比如材料费用,按照我国工程造价改革精神,材料价格将逐渐脱离定额价、实行市场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材料不是全部投入到项目中,而有一定的损耗。这些损耗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损耗量的大小取决于管理水平和施工工艺等。虽然投标人不会承揽这部分损耗,但是作为管理水平的体现,它具有竞争性质,应单独反映在报价中。对于实体工程部分,可在各清单项目下直接反映,非实体工程的损耗量可直接含在计划总投入内。

(6)劳动力市场价格对投标企业而言是不可控的,但是投标企业可以通过现场的有效管理、改进工艺流程等措施来降低单位工程量的人工投入,从而降低人工费用;而且人工费用与机械化水平有关。事实证明,各投标企业的现场技术力量、管理水平和机械化程度存在差异,单位工程量的人工费用都不相同。这些都表明人工费用具有竞争性质,但是这种竞争的目的不是为了降低工人收入,而是在维护工人现有权益基础上促使投标企业通过合理的组织与管理、改进工艺流程等措施来降低单位工程量的人工投入,从而降低人工费用;而且人工费用与机械化水平有关。事实证明,各投标企业的现场技术加仑量、管理水平和机械化程度存在差异,单位工程量的人工费用都不相同。这些都表明人工费用具有竞争性质,但是这种竞争的目的不是为了降低工人收入,而是在维护工人现有权益基础上促使投标企业通过合理的组织与管理、改进工艺等措施来提高生产效率,因此笔者认为人工费用也应该在报价中单独反映出来。

3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及与传统报价模式比较

(1)工程量清单报价与传统报价所形成的建筑产品价格内涵是一致的,工程招标投标价是指在工程商品的招标投标交易过程中形成的工程价格,传统报价模式将建安工程造价划分为由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2)实体工程报价。实体工程量的造价有一部分是不可控的,如材料费用;有些是可控的,如机械费用和人工费用。可控项目的费用都与施工方案,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有关,所以这些费用都应报价中单独出来。

(3)工程量报价清单模式采用的是市场计价的模式,这是工程量清单报价与传统报价在定价。原则方面最本质的区别。这种计价模式也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在计价依据上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二是在管理方式上,实行“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模式,即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政府间接调控,市场形成价格。

(4)非实体工程报价。非实体工程消耗的工程材料不是项目实体的构成部分,它的投入量与施工方案有很大关系,因此施工企业报价野性根据拟采用的方案计算实际投入量,单独计算该部分的材料费用,至于非实体工程部分的人工费用,可以按照工程计算规则计算相应的工程量作为人工费的计算基础。

(5)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的计价方式实质上是实物法计价的方式。目前,在工程量清单报价。研究中,一些专家学者提出了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单价确定的三种模式:全单价、工科单价和成本单价。全单价是一个完全单价的概念,各分项工程的单价由直接工程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五部分组成;工料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三项直接成本构成;成本单价由直接工程费和间接费构成。由于单价的组成不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计价方式就有所区别,但无论采用哪种类型的单价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和传统报价计价方式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计价,而传统报价模式是以预算价格(指令性价格)为基础计价,工程量清单报价具体计价形式和程序的变化,都是为实现市场计价服务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三种单价各有优、缺点,可根据工程性质灵活选择

4关于该报价模式的几点说明

(1)报价与质量、工期的关系。多年来,人们一直认为提高质量、缩短工期会增加项目造价,但是这种现象是针对具体承包商而言。招标阶段,质量和工期要求对投标企业而言是既定的约束条件,投标价格的形成就是以此为基础的,同时招投标的竞争性就在于选择那些在业主要求的质量、工期条件下能以较低价格完成项目建设的优秀承包商,所以对业主而言,报价与工期、质量的关系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选择。

(2)报价与方案息息相关。本文提到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的一大特点就是报价是方案的价格体现,相对而言投标企业投标时所提供的技术、管理措施是形成报价的基础,也是实现报价的保证。部标明为价格的较量,实为技术方案以及管理水平等实际能力的竞争,如果投标企业中标后不按照既定的方案施工就会增加经营风险,这就对“不按照方案施工”的现象造成一定的约束。

(3)评标指标单一化。该报价模式把报价与方案紧密结合起来,把方案的差异性外化为报价的差异性,从而使评标指标单一化成为可能。该模式下,评标时首先审核各投标企业是否据实把方案外化为报价,对于那些不能把方案如实反映为报价的投标企业,将被取消入围决标的资格。真实性审核后就可以按照报价这一单一的指标以及各子项成分之间的联系选择中标企业(易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4)变更与施工措施费。变更会引起工程量的变化,但是这些变化不会影响到项目的规模,相应地也不会影响投标企业的施工方案,所以对于变更引起的工程量,价不变(按照中标企业的报价)量按实;施工措施实质上是施工方案的组成部分,即方案就应含有施工措施。所以在这种报价模式下不存在单纯的措施费,如基础方案报价中就应该含有降水排水、应急措施等费用。而且取消施工措施费有利于促使投标企业报价时细化方案,从而降低施工随意性,使项目建设步入有计划、有秩序轨道。

5结束语

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是一种真正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投标报价模式,也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工程量清单报价真正贯彻了国家当前工程造价体制改革“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原则,实现了“在国家宏观控制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的工程造价改革目标。但是,由于各地区各部门对工程量清单的认识水平有差异,目前也缺乏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操作办法,要达到以实物法同市场单价相结合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尚需一定时日的积累、总结和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也有许多基础性配套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当前紧迫的任务就是制定全国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科学地测定工程消耗量,建立全国统一的量、价分离定额,在定额体系上,鼓励施工企业编制本企业定额;彻底放开价格,完善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加工和定期发布;通过制定与工程量清单报价相适应的新的评标办法,规范竞争行为,防止走向另一极端的恶性竞争,正确引导企业自主报价。总之,我们希望以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的推行,推动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深化改革,最终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建立我国市场定价的工程造价计价和报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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