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绿色公共建筑运营管理

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根据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编写。在技术内容上,主要参照GB/T 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建科【2007】205号)等标准,并结合湖南省地方的实际情况而制定。适用于湖南省评价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其中,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于公共建筑的运营管理是怎样的?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湖南省绿色公共建筑运营管理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控制项


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与绿化管理制度。


制定和实施物业内的直排气体、污水、噪声排放的控制措施和标准。


分类收集和处理废弃物,且收集和处理过程中无二次污染。


公共用能设施设备完好,公共用水、电、气等应有分类计量设备与管理措施。


得分项


制定物业内分区域空气环境控制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兼顾土方平衡和施工道路等设施在运营过程中的使用。


物业管理部门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设备、管道的设置便于维修、改造和更换。


对空调通风系统按照国家标准GB 19210《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洗。


建筑智能化系统定位合理,安全防范子系统、管理与设备监控子系统、消防安全子系统与信息网络系统功能完善,系统工作正常。


建筑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自动监控系统技术合理,系统高效运营。


办公、商场类建筑耗电、冷热量等实行计量收费。


制定防止建筑外部构件坠落与合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年限的措施。


制定和实施物业内的绿色清洁制度和标准。


具有并实施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管理业绩与节约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挂钩。


公共用能设施设备采用先进的自动化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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