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和实践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和实践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就是尊重客观规律,要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具体讲就是经济的发展不能单纯以增长速度为代表。发展要以人为本,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发展还要统盘考虑,不能违背事物内在的和客观的规律。我们各级领导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充分认清科学的发展观对于指导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站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科学地看待和实践各项建筑生产活动。

(一)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建筑活动的最大特点是“三高一低”,即:劳动密集度高、劳动强度高、危险程度高、机械化水平比较低。靠人、靠手工操作依然是建筑生产的主要方式。面对这样的生产特征和作业群体,抓好安全预防和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几年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伤亡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得到遏制。但总体上,伤亡事故总量下降幅度还不大,这其中有建设任务量上升与伤亡事故量同步上升的客观规律,但由于领导思想不重视,安全措施不到位,工人安全意识薄弱而引发的事故仍然是主要原因。因此,我要强调,安全预防工作必须以控制人员伤亡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应作为管理的“第一原则”。明年开始,企业员工的工伤数也要纳入控制指标,并进行量化考核。

(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必须坚持速度效益和安全生产的统筹协调。

建筑生产活动的另一特点,是各类安全事故风险伴随着建筑活动的开始而开始,也就是说有建筑安全风险是必然的,是无法回避的客观存在。要规避或降低风险的唯一手段,就是思想上必须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的关系;措施上必须实施有效的预防管理,投入必要的预防成本。这几年,政府在强化企业安全预防资金投入上做了大量的引导工作,出台一系列标准、规范和导则等。但实施中总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摆正位置。企业在追求速度效益和安全生产上,讲求前者的仍然比较多。舍不得花钱,或少花钱,仍然是安全预防工作的主要障碍;二是忽视主要矛盾。当速度效益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后者让路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也是人员伤亡事故难以控制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企业各级领导一定要认识到,以损害安全利益为代价的速度效益不是科学的速度和效益。一定要冲破传统的思维定式,用科学的发展观,去掌握去对待建筑生产活动中的客观规律。那就是安全管理来不得半点侥幸,预防措施必须实实在在;安全管理必须舍得投入,预防成本要足额到位。

二、认真贯彻建设部和上海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用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上海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上新台阶

今年以来,按照“项目抓标准、企业抓许可、监管抓机制”基本思路,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完善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十方面二十八条。下一步,我们要把实施《通知》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作为贯彻建设部和上海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措施和具体行动,落实落实再落实。

(一)抓机制建设,重点目标要取得实质性突破。

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体系。上半年,我们完成了安全生产责任签约,层层明确安全生产地位、责任和义务。下一步的重点是要检查分解责任落实情况。签约只是一种形式,关键是通过目标分解,明确责任。要严格检查,严格考核。各签约单位和企业领导要切实承担起责任书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抓好抓实不做表面文章。此外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指标控制体系,要突出企业责任主体地位,研究建立以总承包单位为主线的安全责任分解体系,体现“责随事转、责权对等”原则。这项工作年底要有总结,表彰一批、批评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

二是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启动许可证核准发放工作。要研究科学的、适应建筑企业经营活动特点的和符合上海建筑市场实际情况的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办法。审核要简约,不增加企业负担,要把企业从大量的资料堆里解放出来;考试的试题要实用,要贴近现场管理。要引入“三色通道”制度,要与企业资质管理制度相衔接。年底以前,基本完成全市施工企业的发放工作。各企业要做好配合工作。

三是深化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标准化管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础性手段,也是十多年现场管理经验的总结。这项工作上海的基础比较好,下一步的关键是要用科学的发展观引导标准化工地建设。一方面从形态上规范施工现场硬件建设;另一方面企业要制定内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规范流程和岗位制度,强化软件管理。形成以政府引导为基础、企业自主贯标为主、工程项目为落脚点的现场标准化管理模式。今年中小型项目的达标覆盖面要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这项工作应纳入管理部门的考核内容。

四是继续探索安全监督市场化运作体制与机制。以项目风险管理为载体,探索建设工程责任保险制度体系和安全监理中介机构运作新机制,构建以建设、设计、施工、材料供应单位等为共投体,以保险公司和建设监理为共保体的项目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实现中介机构接受保险公司委托,负责施工现场灾害预防工作,形成“政府部门监管、保险机构投入、中介现场服务”的安全预控监督新格局。当前要按照“前期政策聚焦,过程责任落实,结果出标准规范和经验”的试点原则,选择有条件的项目开展试点,年底形成指导意见。

要大力培育“市场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安全监督事务所,为中小企业及其项目提供监督服务,形成以大型企业自主安全监督为主、低等级企业及小项目聘请社会化安全监督事务所监督为补充的的安全监督新模式。

五是加强各类职业和技能培训的指导和组织工作。培训责任主体是施工企业,各单位在这项工作上要舍得投入,要把保障建筑工人生命安全作为安全管理的头等大事,新进人员必须进行基础培训,各建筑劳务交易中心在这方面要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是是坚持科教兴业,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督监管效率。针对上海建设工地点多面广,施工技术含量不断提高的特点。逐步试点推行现场电子监控手段,也就是“数字化”监控模式,并计划在市重大工程以及高大精深项目中先行推行。我们还在试点探索通过全部采用手持式安全质量监督信息采集系统(掌上电脑),实现施工现场监督标准一致、查处依据规范、告知文本统一,杜绝行政监督随意性。目前已在徐汇、卢湾和嘉定试运行,这项工作今年也要有实质性推进。

(二)抓专项整治,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目前,上海进入高温多暴雨的灾害多发季节,建设施工任务又相对比较集中,抓点上的安全专项整治就显得十分重要,下一步,将集中组织两项专项整治。

一是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前段时间我们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用电安全隐患比较多,主要表现在自查隐患能力不强,装饰工地违规操作和使用劣质电器的情况比较多。下一步各施工企业要认真检查所有现场用电安全,对不能胜任的安全员和电工及时调离岗位。总包单位要加强对分包单位管理,特别对装饰阶段工地,要加强巡查,对各类用电设备、器材严格检查,严防劣质电器流入现场。对问题严重的工地,该停工整改的一定要停下来,该清退的人员一定要清退。

二是机械设备专项整治。今年几起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设备使用管理环节多,“管、用、养、修”脱节和失控现象比较多。对此,各工地必须制定大型起重设备专项整治方案,特别要明确所有者、使用者、租赁者各自责任,消除环节上的盲点。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建立本市大型起重设备租赁使用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解决这一普遍问题。

对上述两项专项整治,希望各单位和企业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市安质总站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所属企业和工地自查工作,要不留情地教育处罚一批责任心不强的一线人员,使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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