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事故汇报制度

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建筑事故汇报制度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建筑事故汇报制度提要:根据国家统计局、劳动部关于进一步执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通知,结合本经理部的具体情况,特定出"事故汇报制度"。

1、根据国家统计局、劳动部关于进一步执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通知,结合本经理部的具体情况,特定出"事故汇报制度"。2、各职能部门、各工种队、班组,必须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贯执行经理部制定的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杜绝种类事的故发生。3、发生事故,不论事故的大、小,属什么性质,包括机械事故在内,在4小时以内必须向主管部门报告。在24小时以内,应将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情况、当事人,书面报告主管部门。4、发生重大事故,除按第三条执行外,要保护现场,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得出结论,填写好事故报告表,逐级上报。5、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拖延报告或虚报,要追查责任。6、根据事故统计工作中的规定,凡每一起歇工一天以上的事故、机械因机件损坏而停止运行,都要上报,并填事故报告表。7、事故不论大小必须建立事故档案,机械事故要记入机械设备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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