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单位在进行工程项目设计时的要求

设计单位在进行工程项目设计时,必须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其他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设计的规定。

由外国有关单位设计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符合我国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和其他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没计应当编制消防设计专篇,该专篇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说明和有关的图纸资料。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修改消防设计图纸。

设计单位应当建立消防设计责任制。法定代表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消防设计管理工作,检查消防设计质量;技术负责人应当把消防设计纳人工程设计审查范围,凡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工程设计不应当签发;设计单位应当组织工程设计人员学习、掌握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定期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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