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施工副经理职责

1.对本公司的安全施工(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领导本公司安全专业部门的工作。2.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检查执行情况。3.在组织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组织编制保证安全施工(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与施工计划一起安排下达,列为施工计划完成的考核内容。4.负责组织召开每年一次的安全工作会议,总结、研究、布置本公司的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对频发性事故的分析研究。5.负责组织对各级领导人员进行安全施工(生产)的教育。总结、推广安全施工(生产)、工业卫生的好经验。对安全施工(生产)、工业卫生工作有突出贡献者,有权给予表扬和奖励。6.主持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不安全隐患,要认真组织研究,制订措施,列入施工(生产)计划,限期完成。7.发生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时,要亲临现场,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参加调查分析处理。审查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书,追查事故责任和提出处分意见。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