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杯现场复查

闽江杯是福建省为推动该省装饰行业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而设立的建筑装饰工程最高荣誉奖,全称为:福建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闽江杯”奖,简称闽江杯装饰奖。
那么闽江杯现场复查是怎样的呢?以下是鲁班乐标整理的关于闽江杯现场复查的内容。
初审通过的在闽工程,省质安协会将组织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业工程(不含电力工程)复查组进行现场复查;委托省级行业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交通、水利、电力等行业建设工程复查组进行现场复查。初审通过的省外工程原则上不再进行现场复查。
现场复查的检查方式,省质安协会将根据当年度我省工程质量状况以及申报工程情况确定,并在省质安协会印发的当年度闽江杯现场复查工作通知文件中予以明确。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复查组,一般情况下从省质安协会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工业(含电力)、交通、水利等行业建设工程复查组,可根据申报工程情况从省质安协会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业专家或经省质安协会同意由省级行业质量管理部门选派专家组成。复查组由若干名专家组成,其中组长1人。 复查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不得参与本人曾咨询指导的工程或本人所在单位申报工程的现场复查工作。
复查组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省质安协会开展现场复查工作通知文件要求做好现场复查工作。现场复查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听取承建单位简要汇报;
(二)听取到场有关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评价时承建单位、参建单位的有关人员应予回避;
(三)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现场复查,其抽查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建筑工程:不少于该工程建筑面积的10%;
2、住宅工程:分户套数不宜少于该工程总套数的5%,且不少于5套;
3、商住楼工程:住宅部分按本条文住宅工程的规定抽取;、非住宅部分按本条文公共建筑工程的规定抽取;
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工业(含电力)、交通、水利等行业建设工程:不宜少于该工程建设规模或工程量的10%;
房屋建筑工程的室外墙面、屋面、地下室外墙应全数检查,其它部位随机抽取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
(四)查看施工图纸、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以及工程施工标准化样板展示等工程资料;
(五)发现违反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存在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不得进行优良评价相关规定的质量问题,应做好必要的取证、拍照以及具体部位的记载;
(六)核对特色工程相关资料原件,确认特色工程加分项目与分值(见附表8);特色工程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值不封顶;
(七)召开复查组评议会,根据工程实体质量(结构安全性、使用功能、观感质量)、工程资料以及施工质量亮点、主要优点与不足之处等情况进行工程质量综合评价,作出“推荐”、“不推荐”和“不得优良评价”的结论。
1、工程同时符合下列规定的,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结论为“推荐”:
(1)未发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不得进行优良评价规定的质量问题;
(2)未发现违反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质量问题;
(3)有处于省内先进水平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亮点;
(4)施工质量综合评价结果符合本办法《工程整体质量标准》的规定。
2、工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结论为“不推荐”:
(1)发现违反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质量问题;
(2)未发现工程有处于省内先进水平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亮点;
(3)施工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不符合本办法《工程整体质量标准》的规定;
(4)发现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
3、发现工程存在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不得进行优良评价规定的质量问题,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结论为“不得优良评价”
承建单位应做好现场复查的准备和配合工作。
(一)提供书面汇报材料,字数控制1500字以内,主要内容:工程简介、主要创优措施、工程施工标准化、施工难度、施工质量亮点、工程竣工验收与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施工质量优良评价以及工程获奖等情况;
(二)工程资料应按时送达复查组指定地点;
(三)提供抽取的样本量、主要部位应满足现场复查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提供抽取的样本量、主要部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建筑工程:不少于该工程建筑面积的90%;
2、住宅工程:室内公共部分不少于室内公共部分建筑面积的90%;分户套数不宜少于该工程现场复查所抽查套数的4倍,且不少于20套;
3、商住楼工程:住宅部分、非住宅部分分别按本条文住宅工程与公共建筑工程的规定提供抽取样本量;
4、建筑物的外立面、屋面、顶层、首层、标准层、地下室、主要公共部位、结构转换层、超高层建筑避难层、各种机房、强(弱)电间、管道间、设备及管线等主要部位应满足现场复查的要求。
承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复查组要求检查的工程部位;提供抽取的样本,抽取后有40%及以上的样本无法提供检查的,视为提供抽取的样本量不满足现场复查要求。
(四)工程实体质量检查时应派电工等操作人员配合检查,并提供检查所需要的登高、照明、检查等工具设备;
(五)负责组织协调参建单位、建设(使用)单位或用户配合做好现场复查的有关工作。
对现场复查发现的涉及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以及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必须对此进行全面检查并整改,整改结果不改变复查组的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结论。
设区市协会或省级行业质量管理部门应派专人做好现场复查的配合与协调工作。
(一)督促承建单位做好现场复查的各项准备与配合工作;
(二)与复查组商定现场复查工作日程和具体安排,保证现场复查工作有足够时间并顺利完成;
(三)做好复查组与承建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与沟通;
(四)负责复查组在当地工作期间的工作和生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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