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队安全文明施工职责

1各施工队在现场的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本制度各项条款的执行负全面的监督、管理责任。2国电科技集团马鞍山项目部安委会的要求和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3按照《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4参加国电科技集团公司安全施工委员会,协调、解决本单位以及与相邻单位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类安全文明施工问题;5向国电科技集团马鞍山项目部安委会提供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定置管理图;6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有完整的申报、审批手续;7本工程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谈判,中标单位不允许将工程向外分包,因此各单位必须制定劳务分包队伍(临时工招、用)管理规定;8各工程承包商对蒙华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安全措施补助费和施工机械、设备及工程保险费与人身保险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做他用;9施工中连续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承包商,南京龙源公司将按《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予以辞退;10承担合同中确定的其他安全与健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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