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供配电的要求

室内供配电系统一般应满足可靠性要求、电能质量要求、发展要求,以及民用建筑低压配电系统的其他要求等。

(1)可靠性要求

供配电线路应尽可能的满足民用建筑所必需的供电可靠性要求。

与企业供配电系统相同,室内供配电系统的负荷,根据可靠性的要求不同,也可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和三级负荷。一级负荷为重要负荷,要求保证连续供电,因此应由两个独立电源供电;对于二级负荷,如果条件允许时,宜由两个电源供电;三级负荷无特殊供电要求。

(2)电能质量要求

衡量电能质量的指标,一般为电压、频率和波形。电压质量对于动力和照明线路的合理设计有很大关系,必须考虑线路中的电压损失。GB 50052-1995《供配电系统规范》中给出了线路电压与输送距离的关系,一般380V架空线,供电半径不宜超过250m。

(3)发展要求

低压配电线路应力求接线简单,便于维修,操作灵活以及运行安全。还需指出的是必须能适应用电负荷的发展需要。

由于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居住面积增大,各种电器设备和家用电器走进了平常百姓家中,住宅用电负荷密度随之迅速增加。因此设计时应留有一定裕度,适当考虑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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