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开挖断面测量的规定

1、断面测量应平行主体建筑物轴线设置断面基线,基线两端点应埋标(桩)。正交于基线的各断面桩间距,应根据地形的基础轮廓确定,一般为10-15m.

混凝土建筑物基础的断面应布设各坝段的中线、分缝线上;弧线段应设立以圆弧中心为准的正交弧线断面,其断面间距的确定,除服从基础设计轮廓外,一般应均分圆心角。

2、断面间距用钢卷尺实量,实量各间距总和与断面基线总长(l)的差值应控制在l/1500以内。

3、开挖中间过程的断面测量,可用经纬仪测量断面桩高程,但在岩基竣工断面测量时,必须以五等水测定断面桩高程。

4、基础开挖完成后,应及时测绘最终开挖竣工地形图以及与设计施工详图同位置、同比例的纵横剖面图。竣工地形图及纵横剖面图的规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原始地面(覆盖层和基岩面)地形图比例一般为1:200-1:1000

(2)用于计算工程量(覆盖层和基岩面)的横断面图,纵向比例一般为1:100-1:200,横向比例一般为1:200-1:500

(3)竣工基础横断面图纵、横比例一般为1:100-1:200

(4)竣工建基面地形图比例一般为1:200,等高距可根据坡度和岩基起伏状况选用0.2m,0.5m或1.0m,也可仅测绘平面高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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