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和2020年世界城市日中国主场活动承办城市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4 来源:住建部-政策发布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0月31日确定为世界城市日,这是我国在联合国推动设立的首个国际日。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开展世界城市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的要求。世界城市日自设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厦门、广州、徐州等城市举办了5届主场活动。

  为进一步落实《意见》要求,办好世界城市日活动,根据我部印发的《世界城市日中国主场活动承办城市遴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开展2019年和2020年世界城市日中国主场活动承办城市遴选工作。请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办法》要求,组织本地区城市自愿申办。每个省、自治区最多推荐1个城市申办,直辖市通过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办。请于2019年4月1日前将申办报告等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我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我部将按照《办法》要求统一组织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对申办城市进行排序。排名第一和第二的城市将分别承办2019年和2020年世界城市日中国主场活动。

  联系人:罗 红 林晓南

  电话:010-58934053  传真:010-68313669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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