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1-09-30 来源:福建省住建厅-资质管理

厦门宇创现代幕墙设计有限公司

  经查实,你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向本厅申请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在申请过程中提交了6项代表工程业绩,其中:代表工程业绩“石狮黄金海岸8-1组团项目幕墙工程”(以下简称石狮幕墙工程),经业绩项目所地建设主管部门---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核查,石狮幕墙工程业绩不属实。你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设计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本厅拟对你公司作出给予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你公司享有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的,应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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