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8 来源:青海省住建厅-通知公告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施工企业

为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工法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技术积累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企业不断增强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法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法申报企业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其申报的工法已评定为企业级工法。

(二)工法的关键性技术经评审属于省内领先水平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工法至少经过3个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外省施工企业至少在我省有2项工程经过实践应用),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和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等要求,具有较大的使用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工法各申报单位按照自愿的原则,每项工法申报的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
  (五)工法的编写内容应完整齐全。

二、申报程序

省级工法由企业在企业级工法基础上自愿申报,省级工法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定公布。

三、申报资料 

  请于2024420(星期四)前将省级工法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青海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

(二)工法文本。

(三)企业级工法的批准文件。

(四)工程应用证明文件。

(五)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获奖及经济效益(安全类工法不作经济效益证明相关要求)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科技查新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的查新报告)

(七)涉及他方专利的无争议声明书。

(八)反映实际施工中工法操作要点的相关照片或录像资料。

以上材料全部用A4纸打印,按顺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含电子版)。

人:王洪峰  

联系电话:0971-6103265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青海建设科技大厦

   编:810001  




 附件青海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doc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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